2012 年男子后备力量裁判员培训班报名通知及推荐条件
【发布时间】:2024-06-22 09:14:06
关于征求会员协会2012年推荐后备裁判员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
为做好国家级足球裁判员的推荐、评审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国家级裁判员申报工作的要求和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的培训计划,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拟于2012年2月至3月结合全国青少年冬训比赛举办男子后备力量裁判员培训班(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裁判职业道德优良,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足协的各项管理制度。
2.2012年经协会注册登记的一级裁判员,具有三年以上一级裁判员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0日前核准),担任过省、市或中国足协级别比赛裁判员不少于30场。
3.具有一定的足球经验,熟悉足球比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对《足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规有较深入的掌握,有潜力完成职业联赛裁判工作。
4、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各3人。
2、有职业联赛球队(含乙级队)的省市:山东、长春、河南、大连、江苏、深圳、陕西、广州、青岛、辽宁、江西、延边、武汉、湖南、湖北、沈阳、贵州、广东、四川、浙江、黑龙江、河北、青海、福建、成都、北京体育大学各2人。
3、其他省市:广西、安徽、西安、西藏、新疆、甘肃、宁夏、山西、内蒙古、厦门、吉林、南京、海南、云南、昆明、总政治部各1人。
3. 推荐时间
各会员协会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本协会符合推荐条件的裁判员填写裁判员推荐表,该表可从中国足协官方网站下载。推荐表经会员协会裁判委员会审核盖章后,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推荐表及被推荐人的裁判员证、身份证、30场执法经历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报名时需提交被录取学员的学历证明、裁判员证、身份证、户口簿、健康证明、30场执法经历证明原件供查验)。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电话:—
传真:010—
4、各会员协会负责对本协会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等情况,按排名顺序推荐,并通知被推荐人准备。经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推荐人选具体情况,择优录取40人左右,向被录取的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告知上课时间、地点、费用等,择优参加培训考核。
五、各会员协会接到本通知后,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名额从报送的名单中遴选合适人选参加本次培训。凡推荐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或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会员协会,一经发现或举报,中国足协将取消其培训名额。今后三年内,会员协会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名额将相应减少,对弄虚作假的,将予以相应处罚。
6、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将在2012年国家青年男子足球队冬训期间举办培训班,具体培训内容另行通知。
请知悉。
附件:推荐表
关键词:中国足协男子预备裁判员推荐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