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教学:越位犯规的判罚及处理球的明显举动
【发布时间】:2024-05-15 13:02:45
当一名球员踢球或头球时,如果同队接球球员站在对方半场球前,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一名对方球员,则为越位。
越位规则在1874年足球规则中正式确立。 1870年代初,足球开始在西方国家流行,但大多数球队普遍注重进攻,不注重防守。 这就造成攻防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影响了技战术的发展和提高。 因为,越位规则应运而生。
越位犯规的处罚:
如果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在同队球员踢球或触球时以下列方式参与实际比赛,则判越位犯规:
一、本队队员传球或触球后取得或触球,干扰比赛。
2、干扰对方球员,包括:以明显遮挡对方视线的方式阻碍对方球员控球或者影响其控球能力; 与对方球员争夺球权; 明显尝试触碰更靠近自己位置的球 做出影响对方球员的举动; 做出明显影响对手控球能力的动作。
3、发生下列情况后触球以获取优势或干扰对方球员:球从球门柱、横梁或对方球员弹起或折射; 任何对手球员故意扑救球后,球就发生了。